金加仑港。
总督府附近的贫民窟。
原本贫民们晾晒衣服的空地上,此刻正挤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。
虽然这儿说是晾晒衣服,但挂在麻绳上的却多是些抹布一样的破烂,最多只能遮盖下**。
由于受教育率低下,且没有避孕措施和其他娱乐的方式,这儿的人们没事儿就喜欢造人,以至于人比衣服还多。
一些特困的幸存者甚至得一家人共用一件袍子,谁需要出门的时候就由谁穿着。
也正是因此,当阿辛穿着一件干净的条纹衬衫和粗帆布裤站在人群正中央的时候,无论是气质还是形象都与周围那些穿着旧衣服、甚至裹着床单的穷鬼显得格格不入。
最终,在人们的一阵推搡中,一位脸上爬满皱纹、肤色蜡黄的老人被推了出来。
他的名字叫贾伊,是鼠族人,年龄不到六十,看着却像入土的高龄。
不过话也说回来,在金加仑港的贫民窟里,能活到六十岁确实算是高龄了。大多数人在不到四十岁的时候,就已经过完了自己的一生。
这条街上的人们一致认为,既然是鼠族人的孩子,由鼠族人的长者出面教育是最合适的。
他们要搞清楚三件事儿。
一是那天那几个“铁人”到底和他说了什么,二是他置办这身行头到底哪儿来的钱。
至于第三件事儿,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。
让他们搬走到底是几个意思?
被挤到前面的老人脸上带着几分无奈,但也清楚这件事情由自己来是最适合不过的。
于是他清了清嗓子,神情严肃地看着面前的小伙子说道。
“阿辛,你是個好孩子,我是看着你长大的,在你只有椰子壳那么大的时候我还抱过你。”
阿辛点了下头。
“我记得,贾伊爷爷。”
老人的脸上露出一抹宽慰的笑容,但那一行行纵横交错的皱纹很快又严肃地拧了起来。
“我们都知道你是个老实本分的好孩子,你和你的家人都是这条街上的好人,所以你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对吗?”
“当然。”
阿辛再次点了下头,看了一眼贾伊爷爷,又看了一眼周围的街坊们,语速缓慢地继续说道。
“我可以向我的神灵起誓,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大伙儿们能过上好日子。”
他的话音才刚刚落下,旁边便传来一声义愤填膺地怒喝。
“那你让我们搬走是什么意思?”
那声怒喝立刻点燃了周围众人的情绪,接二连三飞来的斥责顷刻间淹没了站在人群中的二人。
“就是!你什么意思!”
“这是我们的家!我们哪儿也不去!”
“那些人给了你多少好处!”
“好啊,我算是明白你这身衣服是从哪儿来的了!”
“呸!吃里爬外的玩意儿!”
“我就知道这帮老鼠没一个好东西!”
“静一静,大家静一静……让我来和这孩子说。”贾伊的声音中带着哀求,抬起手试图让大家冷静下来,但回应他的只是雨点般的唾沫星子。
根本没有人搭理他。
说到底,鼠族人不过是一群低贱的玩意儿。
虽然长得是人的模样,但他们的内心却像那阴沟里的老鼠,这儿的人们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。
就像狼族人盛产最勇猛、最勇猛的战士一样,他们则盛产妓.女、扒手、盗贼和奸商。
这群无恶不作的小人,也就比那些被剥夺一切财产、权力乃至人身自由的月族人地位稍微高上那么一丢丢。
这儿的人们毫不怀疑,下一个被贬为奴籍的族裔,铁定就是这帮令人生厌的老鼠们。
容许这群劣等人活在帝国的盛世下简直是耻辱!
没有他们,一切都会更好!
沐浴在众人的唾骂中,阿辛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一张张义愤填膺的脸,忽然有些想笑。
他的地位确实低贱。
但这些人又好到哪儿去呢?
就算高贵如狼,住在这鬼地方也不过是条捡垃圾吃的狗。就算温顺如羊,一样生出过心狠手辣的歹徒和强盗。
倒是他那个被这条街上所有人都瞧不起的老父亲,一生都老实本分、勤勤恳恳地活着,不但谁也没得罪过,还教导他和他的兄弟姐们一定要做个老实本分的好人,这样下辈子才能投胎做个人上人。
摸着良心说,过去的十七年他确实是老实本分的活着,并且一度打算就这么熬完了这辈子。
直到昨天,他被这帮家伙像只下水道的老鼠一样对待,推搡着撵出人群,而目的只为了试探那群“铁人”到底是什么来头、对他们又是什么态度……
那一刻,孤零零站在街上的他忽然恨透了那个窝囊的自己,也恨透了那些让他窝囊的活了十七年的人。
以至于当那些人将那把枪递给他的时候,他恨不得当场把那几个将他推搡出去的家伙揪出来毙了。
不过他没有这么做。
这不是因为仁慈。
而是他很清楚自己手中的枪——或者说那份生杀予夺的权力,究竟是谁给他的。
主人既然能将这把枪交到他的手上,自然也能从他手中拿走。
为了留住这份权力,他必须尽一切努力讨好他们。
该杀人的时候他不会手软。
但现在。
他必须漂漂亮亮的、用最小的代价——在打光手枪里的十二枚子弹之前,将这件事情办成。
握着兜里那冰冷的金属质感,他努力克服着心中的恐惧和十七年来在他人性中刻下的本能。
然后,他像个老实巴交的孩子一样,第三次地点了下脑袋,同时也是最后一次。
“没错,我是收钱了,而且还是一笔巨款,一笔你们这些穷鬼这辈子无法想象的巨款。”
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他能感觉到,那一双双看向自己的眼神除了单纯的愤怒之外,还带着一丝贪婪和渴望。
就像是鬣狗见了野兔。
他们只恨当时从联盟手中接过那把枪的不是他们自己,他们恨不得将自己兜里的钱全都抢过去。
没有停顿,阿辛用尽全身的力气维持着镇定,并冷静地说出了他想了一整晚上的措辞。
“一共四万,我不但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,能称得上是衣服的衣服,我还给我的哥哥弟弟,我的姐姐、妹妹以及父母们都买了一套。之后我们还打算买三头猪,再买些补贴家用的玩意儿,让大家的日子舒服些。”
一名身形稍壮硕的男人上前了一步,眼睛死死地盯着他。
“他们为什么给你钱?那群铁人。”
阿辛认得这家伙。
这家伙的名字叫维克拉姆,是狼族人,据说以前当过兵,但当没当过也只有这家伙自己清楚。
他只知道这家伙是这条街上出了名的恶棍,平日里没少欺负他的哥哥弟弟,还有他那老实巴交的父亲。
总督府附近的贫民窟。
原本贫民们晾晒衣服的空地上,此刻正挤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。
虽然这儿说是晾晒衣服,但挂在麻绳上的却多是些抹布一样的破烂,最多只能遮盖下**。
由于受教育率低下,且没有避孕措施和其他娱乐的方式,这儿的人们没事儿就喜欢造人,以至于人比衣服还多。
一些特困的幸存者甚至得一家人共用一件袍子,谁需要出门的时候就由谁穿着。
也正是因此,当阿辛穿着一件干净的条纹衬衫和粗帆布裤站在人群正中央的时候,无论是气质还是形象都与周围那些穿着旧衣服、甚至裹着床单的穷鬼显得格格不入。
最终,在人们的一阵推搡中,一位脸上爬满皱纹、肤色蜡黄的老人被推了出来。
他的名字叫贾伊,是鼠族人,年龄不到六十,看着却像入土的高龄。
不过话也说回来,在金加仑港的贫民窟里,能活到六十岁确实算是高龄了。大多数人在不到四十岁的时候,就已经过完了自己的一生。
这条街上的人们一致认为,既然是鼠族人的孩子,由鼠族人的长者出面教育是最合适的。
他们要搞清楚三件事儿。
一是那天那几个“铁人”到底和他说了什么,二是他置办这身行头到底哪儿来的钱。
至于第三件事儿,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。
让他们搬走到底是几个意思?
被挤到前面的老人脸上带着几分无奈,但也清楚这件事情由自己来是最适合不过的。
于是他清了清嗓子,神情严肃地看着面前的小伙子说道。
“阿辛,你是個好孩子,我是看着你长大的,在你只有椰子壳那么大的时候我还抱过你。”
阿辛点了下头。
“我记得,贾伊爷爷。”
老人的脸上露出一抹宽慰的笑容,但那一行行纵横交错的皱纹很快又严肃地拧了起来。
“我们都知道你是个老实本分的好孩子,你和你的家人都是这条街上的好人,所以你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对吗?”
“当然。”
阿辛再次点了下头,看了一眼贾伊爷爷,又看了一眼周围的街坊们,语速缓慢地继续说道。
“我可以向我的神灵起誓,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大伙儿们能过上好日子。”
他的话音才刚刚落下,旁边便传来一声义愤填膺地怒喝。
“那你让我们搬走是什么意思?”
那声怒喝立刻点燃了周围众人的情绪,接二连三飞来的斥责顷刻间淹没了站在人群中的二人。
“就是!你什么意思!”
“这是我们的家!我们哪儿也不去!”
“那些人给了你多少好处!”
“好啊,我算是明白你这身衣服是从哪儿来的了!”
“呸!吃里爬外的玩意儿!”
“我就知道这帮老鼠没一个好东西!”
“静一静,大家静一静……让我来和这孩子说。”贾伊的声音中带着哀求,抬起手试图让大家冷静下来,但回应他的只是雨点般的唾沫星子。
根本没有人搭理他。
说到底,鼠族人不过是一群低贱的玩意儿。
虽然长得是人的模样,但他们的内心却像那阴沟里的老鼠,这儿的人们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。
就像狼族人盛产最勇猛、最勇猛的战士一样,他们则盛产妓.女、扒手、盗贼和奸商。
这群无恶不作的小人,也就比那些被剥夺一切财产、权力乃至人身自由的月族人地位稍微高上那么一丢丢。
这儿的人们毫不怀疑,下一个被贬为奴籍的族裔,铁定就是这帮令人生厌的老鼠们。
容许这群劣等人活在帝国的盛世下简直是耻辱!
没有他们,一切都会更好!
沐浴在众人的唾骂中,阿辛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一张张义愤填膺的脸,忽然有些想笑。
他的地位确实低贱。
但这些人又好到哪儿去呢?
就算高贵如狼,住在这鬼地方也不过是条捡垃圾吃的狗。就算温顺如羊,一样生出过心狠手辣的歹徒和强盗。
倒是他那个被这条街上所有人都瞧不起的老父亲,一生都老实本分、勤勤恳恳地活着,不但谁也没得罪过,还教导他和他的兄弟姐们一定要做个老实本分的好人,这样下辈子才能投胎做个人上人。
摸着良心说,过去的十七年他确实是老实本分的活着,并且一度打算就这么熬完了这辈子。
直到昨天,他被这帮家伙像只下水道的老鼠一样对待,推搡着撵出人群,而目的只为了试探那群“铁人”到底是什么来头、对他们又是什么态度……
那一刻,孤零零站在街上的他忽然恨透了那个窝囊的自己,也恨透了那些让他窝囊的活了十七年的人。
以至于当那些人将那把枪递给他的时候,他恨不得当场把那几个将他推搡出去的家伙揪出来毙了。
不过他没有这么做。
这不是因为仁慈。
而是他很清楚自己手中的枪——或者说那份生杀予夺的权力,究竟是谁给他的。
主人既然能将这把枪交到他的手上,自然也能从他手中拿走。
为了留住这份权力,他必须尽一切努力讨好他们。
该杀人的时候他不会手软。
但现在。
他必须漂漂亮亮的、用最小的代价——在打光手枪里的十二枚子弹之前,将这件事情办成。
握着兜里那冰冷的金属质感,他努力克服着心中的恐惧和十七年来在他人性中刻下的本能。
然后,他像个老实巴交的孩子一样,第三次地点了下脑袋,同时也是最后一次。
“没错,我是收钱了,而且还是一笔巨款,一笔你们这些穷鬼这辈子无法想象的巨款。”
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他能感觉到,那一双双看向自己的眼神除了单纯的愤怒之外,还带着一丝贪婪和渴望。
就像是鬣狗见了野兔。
他们只恨当时从联盟手中接过那把枪的不是他们自己,他们恨不得将自己兜里的钱全都抢过去。
没有停顿,阿辛用尽全身的力气维持着镇定,并冷静地说出了他想了一整晚上的措辞。
“一共四万,我不但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,能称得上是衣服的衣服,我还给我的哥哥弟弟,我的姐姐、妹妹以及父母们都买了一套。之后我们还打算买三头猪,再买些补贴家用的玩意儿,让大家的日子舒服些。”
一名身形稍壮硕的男人上前了一步,眼睛死死地盯着他。
“他们为什么给你钱?那群铁人。”
阿辛认得这家伙。
这家伙的名字叫维克拉姆,是狼族人,据说以前当过兵,但当没当过也只有这家伙自己清楚。
他只知道这家伙是这条街上出了名的恶棍,平日里没少欺负他的哥哥弟弟,还有他那老实巴交的父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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