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无聊了,太无聊了……虞颖把几本翻烂的书摊开又合上。她已经试过很多种方法打发时间了。但不论哪一个,要么是自己不满意,要么别人觉得是在添麻烦。温和的方式,有躺在床上睡一整天。可结果就是,到了夜里她清醒得很,比喝了三斤龙井还精神抖擞。而且这种清醒,会将那种无聊的感知放大好几倍。再加上夜深人静的环境,简直比白天更折磨人。
大动干戈的事也干过——她曾想亲自把虞家上下都做个大扫除,谁也不能帮忙。哪个敢拦着她,她就拿着涮了脏水的拖把甩过去,吓得谁都不敢靠近。结果刚折腾了一条走廊……不说干得怎么样吧,九方泽那家伙马上就来抓人,说是老太太有意见,堂堂大小姐做下人的活,成何体统?围观的下人们也受了罚,真是两头不讨好。
虞颖实在不知道该干什么。时间慢慢过去,她终于发现了规律。不让做的事,是因为“不正确”,那么允许她做的事,一定是正确的了。像这样正确的事,一定存在某种共性,她小小的脑袋终于总结出了经验教训。首先最重要的,是明面上说过,决不许踏出家门半步。在此基础上,有一种事,是她做了也绝不会受到指责的。
那便是“伤害别人的事”。
人,或者动物,都可以。她闷着无聊了,就要找事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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