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十四岁的李如海,还没太长开,个子跟正常的同龄人相差无几,脚穿37码、38码都行。

  而金小梅正好穿37号的鞋,所以昨天暴露的时候,李如海口称旱獭帽子是给李大勇的,而这双皮鞋是买给金小梅的。

  金小梅把鞋往脚上一蹬,再往地上一踩,顿时眼前一亮。这鞋穿着还真挺舒服!

  这年头花五块钱买的皮鞋,那一定是纯牛皮的,从鞋面到鞋底都软软乎乎。

  金小梅往炕沿边一坐,双脚往起一抬,看着皮鞋的平头,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!

  不管这鞋码多合适,但男款和女款是不一样的,金小梅心想这小犊子有这钱给我买双女式的多好!就在这时,李小巧冲了进来,扑在金小梅怀里,娘俩一阵亲昵。

  然后,金小梅穿着皮鞋就往外屋地,去给她宝贝闺女做饭。

  而赵军家此时都已经吃上了,这第一碗面条,被赵军盛给了小铃铛。

  这闺女本来是要回家的,但王美兰说啥都不让这孩子走,愣是把她拽进屋里,让她留下来吃面条。一碗热汤面,在十几、二十年后可能不算啥好东西。但在这年头,可是了不得了。

  清汤白面,上飘油花,少点缀几叶香菜,这面条卖相当真不错。

  而大土豪王美兰今天中午竟然没做菜,只在炕桌中间放了一盘咸菜、一瓶老醋。

  但就这一口,吃得一帮孩子胃口大开,先吃面再喝汤,一个个脑门上微微见汗,小脸红扑扑的。而在隔壁李家,看着桌子上的熊肉片炒白菜和摊鸡蛋,李小巧竟然不吃鸡蛋、不吃肉,专挑白菜夹。「闺女,你吃肉啊!」金小梅把筷子伸进盘子里,夹起一块炒熊肉,将其摞在另一块肉上面,然后把两块肉一起夹起递向李小巧。

  可让金小梅没想到的是,李小巧竟然抱起饭碗往旁一躲。

  「闺女?」金小梅筷子停在半空,有些不解地问道:「咋的了?」李小巧皱眉,道:「妈,我不想吃肉,我都吃够了。」

  金小梅:「......"

  此时的金小梅不禁想起了自己那几个外甥,那些孩子见肉就跟狼一样。再看看自己闺女,金小梅默默地把肉夹进了自己碗里。

  然后,金小梅仍不死心,又把那装摊鸡蛋的盘子往李小巧身前一推,道:「闺女,吃口鸡蛋呢?」

  李小巧看了看金小梅,寻思给自己妈一个面子吧,于是伸筷子挑了一丁点送进嘴里,然后一吧嗒嘴,说:「没我大娘煎的鸡蛋好吃。」

  金小梅一听就乐了,往自己嘴里扒拉一口饭,然后问李小巧说:「你大娘这几天都给你做啥好吃的了?」

  李小巧想起啥说啥,把昨晚的饭菜一念叨,金小梅恍然大悟,笑道:「我说的么,你大娘搁咱家碗架子里给我留一小盆儿黑瞎子油呢。」

  李小巧可不管什么油不油的,只道:「前天晚上我大爷做的饭,他还杀鸡了呢。」「嗯······」金小梅笑道:「这就给你吃馋了?」

  李小巧咧嘴一笑,忽然想起一事,对金小梅说:「前天中午是铃铛领我们做的饭。」

  「啥?」李小巧此话一出,金小梅脸上的笑容瞬间一扫而空,并皱起了眉头,追问道:「闺女,你说啥?」

  小孩子有些时候,会想在大人面前表现一下。李小巧抬头看着金小梅,说:「妈,就你走的那

  天中午,是我们和铃铛一起做的饭。」

  金小梅皱着眉头,半响没说话,小孩子的表达有时候不准确,金小梅试着跟李小巧确认道:「是铃铛她妈给你们做的饭?」

  「不是!」李小巧郑重地摇头,道:「那天铃铛她爸、她妈也没搁家。」

  「不对啊!」金小梅想了一想,才想起来自己走的那天,王美兰和赵军要下山去卖皮子,这是早就说好的事。刚才在赵军家赵军没回来的时候,王美兰还把属于李家的那份钱给金小梅了呢。

  金小梅记得清清楚楚,那天应该是赵有财留在家里给小丫头们做饭才对呀!

  「闺女!」金小梅伸手,从李小巧手里把孩子的筷子给下了,然后略带严肃地问道:「前天中午你大爷没搁家呀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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