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一十二章 冰与火(1/3)

小说:北宋大法官 作者:南希北庆 更新时间:2024-02-01 19:12:05
  其实在最初决定设立慈善机构的时候,张斐就已经在观察整个东京汴梁的经济结构。

  他主要是要找个能够投入大量资金的买卖。

  如粮食、盐、酒、糖这些大宗商品,基本上都是受到朝廷的管制,而且各地豪强林立,这些买卖是没谱的。

  算来算去,就只有娱乐行业能够吞下这一笔巨额投资。

  当时他是有两个选择的,其一,投资勾栏瓦舍;其二,投资蹴鞠,组建新得联盟。

  但是基于如今没有麦克风,勾栏瓦舍能够创造影响力里是很有限的,而体育运动就无所谓这些限制,而且还有周边产品。

  最终他还是选择蹴鞠。

  他也是故意将王安石的那篇文章与蹴鞠决赛放在一日,就是想看看蹴鞠的这影响力。

  结果很明显,新政的第一枪,并没有影响到大家对于蹴鞠的关注度。

  但这并不是说新政影响不够。

  这一期名士报,在朝中引发足够大的震动。

  保守派都快将屋顶给骂翻了,认为王安石就是桑弘羊死灰复燃啊!

  而桑弘羊的经济政策,在宋朝是完全没有立场的。当初桑弘羊是为武帝提供了财政去打仗,但差点也将自己的国家打崩溃了。

  事实已经证明,这是不可取的。

  但这还真是他们不懂经济。

  桑弘羊的均输法和王安石的均输法,看似相同,但本质其实是不一样的。

  桑弘羊的经济政策,就是要启动国家机器,收刮天下财富,以供国家打仗,这个政策的致命之处,就在于漫长战争并没有为大汉帝国获取到财富。

  尤其是在消灭威胁之后,仍然在继续。

  王安石均输法就只是为了解决东京供需问题,减少其中的耗费,顺手赚点点钱贴补一下财政。

  但要说二者不是一回事,那也不对,毕竟王安石的均输法就是脱胎于桑弘羊的均输法。

  审刑院。

  “司马学士,我想回检察院。”

  范纯仁面色严肃,向司马光拱手道。

  司马光瞅着范纯仁一脸肃杀,这心里都有些发毛,“你为何突然急着回检察院?”

  范纯仁道:“我要起诉制置二府条例司违反祖宗之法。”

  司马光皱了皱眉头,“违反祖宗之法?”

  范纯仁点了下头:“不错,根据此篇名士报来看,若想贯彻均输法,发运使将控制整个贡奉制度,不受中央管制,亦不受地方监督,到时他们可以肆意妄为,其中一定会产生贪污**。

  然而,这还不是最致命的,更为致命的是,此将我们大宋祖宗之法,毁于一旦,大权将会集于一衙,其后果不堪设想。”

  其实事先司马光就已经知晓均输法的条例,他对于其中部分条例,也感到一些不满。

  不过,他也认为固定不变的贡奉是不对的,这确实需要改变。

  他对于此法的态度,是有利有弊。

  但目前还未执行,他就觉得还是看看再说。

  但是范纯仁是坚决反对这么干,他一看这文章,差点都没把王安石骂成窃国贼子。

  因为这么一来的话,发运使将控制整个国家采购大权,而这又是一个遍布全国的任务,很难去监督这个部门,全都他们说了算。

  而之前宋朝的体系,都是说,你要建立一个部门,必须要先想好如何去监督这个部门。

  比如说总警署的成立。

  这总警署前身是巡检司,是由步、马分管,相互制衡,合并为总警署,隶属政事堂,必须要成立新得机构去监督总警署。

  只不过司法改革,本来就要相互监督的体系在,检察院、法院、法援署,这两个官衙和一个民间机构的监督,都可以监督总警署。

  权力还是相互制衡的。

  范纯仁对集权是非常敏感的,当时他就欣然接受法援署,目的也是要确保能够监督总警署。

  但是王安石并未给出一套监督机构,因为王安石要提升效率,他恨透了这臃肿的机构,不得不说,这集权是最为效率的方法,一个人说了算。

  司马光想了想,道:“谁说没有监督,不还有你们检察院在旁监督吗?若真有贪污**,你检察院再起诉也不迟啊!”

  范纯仁道:“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一点,但是目前全国就只有汴梁有检察院,然而,这均输法的贪污**,不可能是发生在京城,多半是发生在地方上,而目前这情况,若想在各地建立检察院,还需要很长一段时日,这根本无法监督。”

  正当这时,又有官吏在外禀报,副检控苏轼来了。

  这苏子瞻真是会凑热闹。司马光感觉头疼的厉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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