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雨茉虽然害了他,可宋雨茉跟他时只有十八岁,年轻的女孩儿又香又软又美,他是实实在在享受过的。
现在想来,他大概是不后悔在外面养女人的。
他那么多钱,这辈子只品尝一个女人的滋味,太亏了。
他不后悔在外面养女人,后悔的,是当初不该娶他前妻那么强势的女人。
不知道是女人爱美,还是保养的好,如今的他就算不长疮,也是中年发福的老男人。
可他前妻,一身红裙,身材曼妙,脸上一道皱纹都没有,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,说是他大儿子的姐姐都有人信。
他前妻看上去年轻漂亮,嫁了一个一米八五的年轻小伙子,身材健硕,品貌端庄,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公主。
还有个大儿子,英俊帅气有出息,可以靠得住。
在外人看来,他前妻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。
他呢?
被前妻戴了绿帽子,贻笑大方。
家产在前岳父和前大舅哥的威逼下,不得不签订协议,等他百年之后,无论是公司和不动产,都归他大儿子所有……当然,他大儿子很优秀,长的也很像他,把他的公司和家产留给他大儿子,他其实也是愿意的。
只是,协议是被他前岳父和前大舅哥逼着签的,他想起来难免憋屈,看在别人眼里,他被他前岳父和前大舅哥治的服服帖帖的,在他前岳父和前大舅哥面前,低三下四,既没有面子也没里子。
就这些,他就已经很憋屈了,现在,他又被他养的小三儿给害了,被折磨的生不如死好长一段时间,以后即便治好了,脸上也会留疤,耻辱的证明会永远留在他的脸上、身上。
他直到现在仍不敢想,即便他的疮好了,他有没有勇气出去见人。
他现在可谓是淤泥里的癞蛤蟆,一身的狼狈,反观他的前妻,神采飞扬,小狼狗为伴,还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,仿佛所有的好处都被她给占了。
当初,他就是心气太高,娶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千金。
当年,他要是不那么贪心,娶个家世差一点的老婆,他也不至于被他前妻对比的这么惨烈。
他气的脸色青白,浑身发抖,仿佛下一刻就会被气晕过去。
看到卫父一副快被气到中风的样子,卫归远觉得差不多了……他爸要是真被气瘫了,他这做儿子的也得受累。
他抱着妹妹走到母亲身边:“妈,你有时间吗?我有事和你商量。”
看着高大帅气的儿子和粉妆玉琢的女儿,池芊芊心里吃了冰激凌一样甜爽。
她挽住儿子的手臂,在女儿粉嫩的小脸儿上亲了一口,笑的玫瑰一样娇艳:“我儿子真帅,我女儿真可爱,我可真是个人生赢家呀!
走,宝贝们,妈妈请你们去吃大餐,妈妈今天高兴,不管你们想要什么,妈妈都买给你们!”
她挽着卫归远的手臂走到门口,忽然回头看卫父:“听说,你又养了个小的。
你可小心些呀,小三儿要了你半条命,小四儿要是有样学样,也要你半条命,你可就没命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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