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夜溪顾时暮 第一千四百八十二章长痛不如短痛(2/2)

小说:唐夜溪顾时暮 作者:全文免费阅读 更新时间:2023-12-17 07:40:42
  

  他爸妈气坏了,告诉他,要是不离婚,就让他和陶彦慧把他们的儿子留下,让他们混到他岳父、岳母家去。

  他虽然还有一丝丝的不想离婚,但他也厌烦了这种总是吵架的生活。

  而且,陶彦慧一心想养他小舅子,而他和他爸妈不想养他小舅子,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。

  既然如此,他和陶彦慧终究会走上两条路,早晚都要离婚。

  长痛不如短痛。

  趁着他儿子还小,对母亲的记忆还没那么深刻,快点离婚,对他儿子的影响还小一些。

  他爸妈早就劝他离婚,只是他不肯答应而已。

  今天,见他态度松动了,怕他反悔,立刻让律师给他送来了离婚协议书。

  没下决心时,他左右摇摆、左右为难。

  下定决心之后,他心里反而痛快了。

  世上离婚的人那么多,人家不都过得好好的吗?

  人家可以离,他也可以离!

  离了婚,他小舅子就再也没有资格到他家来住,他们一家,也再也不用为了他岳父、岳母和小舅子吵架了。

  他越想,离婚的心思越坚定,冷冷的将他岳父、岳母说过的一些荒谬的话说了一遍:“我现在,想到他们就恶心,我再也没办法管他们那样自私自利、蛮不讲理、三观不正的小人叫爸、妈。

 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,我爸妈说了,你今天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,以前我和他们买给你的那些首饰、衣服,你都能带走。

  如果你今天不签字,咱们就法庭上见。

  你要记得,咱们结婚之前,是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书的,按照协议规定,不管是我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,都和你没关系,你只能净身出户,我和我爸妈送你的那些首饰、衣服,你全都保不住!”

  陶彦慧傻住了。

  是的,她是签了那种东西。

  她当然是不肯签的。

  可是,她出身贫寒,如果她不签,她公婆就不允许她和她丈夫登记结婚。

  当时,她觉得很屈辱,可她安慰自己,虽然签了婚前财产协议书,她就拿不到薛家的财产了,可是,只要她生了孩子,她的孩子就是薛家的继承人。

  她的孩子继承了薛家的财产,和她拿到薛家的财产也没什么区别。

  于是,她同意了。

  薛朝文很爱她,哪怕他父母百般阻挠,薛朝文也执意要娶她。

  薛朝文那么爱她,她从没想过,薛朝文会变心,会和她离婚。

  有了儿子之后,她更加觉得她地位稳固,觉得哪怕签了财产协议书又怎样?

  只要她熬死了她公婆,她照样是薛家的女主人,薛家的一切,将来都是她和她儿子的!

  可是,还没等她熬死她公婆,薛朝文就要和她离婚了!

  离了婚,她就不再是薛家的女主人,就没办法住在豪宅里,享受薛家的一切了!

  “不,我不离婚!”她扑过去,抓住薛朝文的手臂,哭着说,“朝文,我知道错了,以后,我听你的,我不让我弟弟再来我们家住了,我们不离婚好不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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