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来 第五百章 有些遇见(1/3)

小说:剑来 作者:烽火戏诸侯 更新时间:2024-06-26 10:01:29
  陈平安收起兵书,翻开一本类似披麻宗《放心集》的书籍,名为《春露冬在》,是渡船所属山头介绍自家底蕴的一个小本子,比较有趣,哪位北俱芦洲剑仙在山头歇脚过,哪位地仙在哪处形胜之地喝过茶论过道,文人骚客为山头写了哪些诗词、留下哪些墨宝,都有大大小小的篇幅。

  陈平安脚下是一艘来自春露圃的渡船,主要收入是沿路贩卖山门培植的奇花异草,其中三种仙家花卉,被披麻宗木衣山近乎垄断,是春露圃一笔大头收入,所以渡船航线,便是在骸骨滩和春露圃所在的嘉木山脉之间往返,春露圃属于诸子百家当中的农家门派,多女修,而且性情温和,而嘉木山脉盛产奇木和花草精魅,在俱芦洲东南一带,属于颇有家底的二流势力,加上交友广泛,厮杀结仇不多,嘉木山脉是南方众多年轻谱牒仙师历练游览的必选之地。

  陈平安之所以选择这艘渡船,原因有三,一是可以完全绕开骸骨滩,二是春露圃祖传三件异宝,其中便有一棵生长于嘉木山脉的万年老槐,高达数十丈。陈平安就想要去看一看,与当年家乡那棵老槐树有什么不一样,再就是每到年关时分,春露圃会有一场辞岁宴,会有数以千计的包袱斋在那边做买卖,是一场神仙钱乱窜的盛会,陈平安打算在那边做点小买卖。

  春露圃这个小本子其实不薄,只是相较于《放心集》的事无巨细,好似一位家中长辈的絮絮叨叨,在页数上还是有些逊色。

  陈平安其实有些遗憾,没能在桐叶洲扶乩宗这些山头收集到类似本子。

  陈平安看过了小本子,开始练习六步走桩,到最后几乎是半睡半醒之间练拳,在房门和窗户之间往返,步伐丝毫不差。

  拂晓时分,陈平安睁开眼睛,停下拳桩,坐回桌旁,稍等片刻,等到廊道那边有人敲门,这才站起身,去开了门,是一位渡船管事,春露圃比较少见的男子修士,一位金丹老修士,暮气沉沉,远远无法跟披麻宗杜文思、杨麟媲美,同样一个境界,高低亦有天壤之别,极有可能厮杀起来,会是胜负立判的结局。这却不是春露圃修士如何绣花枕头,实在是披麻宗修士异类,生死搏杀,是吃饭喝水的常事。

  老修士在陈平安开门后,老人歉意道:“打搅道友的休息了。”

  陈平安笑道:“宋前辈客气了,我也是刚醒,按照那小本子的介绍,应该接近金光峰和月华山这两座道侣山,我打算出去碰碰运气,看看能否撞见金背雁和鸣鼓蛙。”

  老修士微笑道:“我来此便是此事,本想要提醒一声陈公子,约莫再过两个时辰,就会进入金光峰地界。”

  这位金丹地仙稍稍换了一个更加亲近的称呼。

  投桃报李。

  陈平安赶紧让出道路,“宋前辈里边请。”

  老修士会心一笑,山上修士之间,若是境界相差不大,类似我观海你龙门,相互间称呼一声道友即可,但是下五境修士面对中五境,或是洞府、观海龙门三境面对金丹、元婴地仙,就该敬称为仙师或是前辈了,金丹境是一道大门槛,毕竟“结成金丹客、方是我辈人”这条山上规矩,放之四海而皆准。

  当然,胆子够大,下五境见着了地仙乃至于上五境山巅修士,依旧大大咧咧喊那道友,也无妨,不怕被一巴掌打个半死就行。

  老修士身为一位老金丹,称呼这位年轻客人为道友,显然是有讲究的。

  当时陪着这位年轻人一起来到渡船的,是披麻宗祖师堂嫡传子弟庞兰溪,一位极负盛名的少年骄子,传闻甲子之内,说不定能够成为下一拨北俱芦洲的年轻十人之列。若是别的宗门如此宣扬门中弟子,多半是山头养望的伎俩,当个笑话听听便是,当面遇上了,只需嘴上应付着对对对,心里多半要骂一句臭不要脸滚你大爷的,可春露圃是那座骸骨滩的熟客,知道披麻宗修士不一样,这些修士,不说大话,只做狠事。

  若只是庞兰溪露面代替披麻宗送客也就罢了,自然不比不得宗主竺泉或是壁画城杨麟现身,更吓唬人,可老金丹常年在外奔波,不是那种动辄闭关十年数十载的清净神仙,早已炼就了一对火眼金睛,那庞兰溪在渡口处的言语和神色,对于这位老金丹都看不出根脚深浅的外乡游侠,竟然十分仰慕,而且发自肺腑。老金丹这就得好好掂量一番了,加上先前鬼蜮谷和骸骨滩那场惊天动地的变故,京观城高承显出白骨法相,亲自出手追杀一道逃往木衣山祖师堂的御剑金光,老修士又不傻,便琢磨出一番滋味来。

  两位萍水相逢的山上修士,一方能够主动开门请人落座,极有诚意了。

  修道之人,不染红尘,可不是一句戏言。

  老金丹姓宋名兰樵,按照祖师堂谱牒的传承,是春露圃兰字辈修士,由于春露圃几乎全是女修,名字里有个兰字,不算什么,可一位男弟子就有些怪了,所以宋兰樵的师父就补了一个樵字,帮着压一压脂粉气。

  陈平安先前只听庞兰溪说那金光峰和月华山是道侣山,有讲究,运气好的话,乘坐渡船可以瞧见灵禽异物,所以这一路就上了心。

  刚好宋兰樵前来提醒此事,为陈平安解惑。

  原来金光峰一带,偶尔会有金背雁现身,此物飞掠速度快若剑仙飞剑,它们只有在得天独厚的金光峰才会稍作盘桓,除非元婴境界,一般修士根本不用奢望捕获,而且金背雁性情刚烈,一旦被捕就会**而亡,让人半点收获都无。

  金背雁喜欢高飞于滔滔云海之上,尤其嗜好沐浴阳光,由于背部常年曝晒于烈日下,而且能够先天汲取日精,故而成年金背雁,可以生出一根金羽,两根已属稀少,三根更是难遇。北俱芦洲南方有一位成名已久的野修元婴,因缘际会,在下五境之时,就获得了一头浑身金羽的金背雁老祖宗主动认主,那头扁毛畜生,战力相当于一位金丹修士,振翅之时,如烈日升空,这位野修又最喜欢偷袭,亮瞎了不知多少地仙以下修士的眼睛,跻身元婴之后,宜静不宜动,当起了修身养性的千年王八,这才没了那头金背雁的踪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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